美國交通運輸部正著手尋求對日本豐田汽車公司處以1637.5萬美元罰款,這將是美國政府迄今對汽車制造商所處最高金額民事罰款。
由政府對被監管者提起民事罰款,是美國政府監管的重要方法之一,具懲罰和救濟雙重目的,廣泛用于證券、環保、食品藥品安全、汽車安全、反腐敗等多個領域。監管機構有權提起民事罰款,由政府作為原告代表受害者和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最終由法院來作出判決,確認民事罰款的數額。
4月5日,美國交通運輸部表示將對豐田汽車公司處以高達1637.5萬美元的民事罰款,理由是豐田故意隱瞞車輛安全問題長達4個月,而按照法律規定,企業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告此類問題。而且,美國交通運輸部正在考慮對豐田處以第二項民事罰款,理由是油門踏板故障顯現"兩個不同的缺陷",如果成立,民事罰款總數將會更高。
此前,美國由于安全問題對汽車制造商罰款的最高紀錄是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在2004年因拖延召回雨刮故障車輛,罰款100萬美元。之后美國汽車安全法案規定的民事罰款由原來的92.5萬美元上升到1500萬美元。
不過話說回來,此次罰款只是針對汽車安全問題的最高民事罰款,汽車企業支付的最高罰款是在反腐敗問題上。近年來,美國加強了《反海外腐敗法》的執行力度,從2004年就開始了針對德國汽車制造商戴姆勒的調查,據調查,10年來戴姆勒在至少22個國家行賄至少5600萬美元,最終戴姆勒和解同意支付1.85億美元罰款,其中9140萬美元是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民事罰款。
民事罰款是美國監管重要手段
由政府對被監管者提起民事罰款(civilpenalties),是美國政府監管的重要方法之一,廣泛用于證券、環保、食品藥品安全、汽車安全、反腐敗等多個領域。
近幾年來,美國政府在多個領域加強監管,民事罰款運用很多,也不斷有數額巨大的民事罰款。比如,去年輝瑞公司由于13種藥物均存在營銷不適當行為,支付了13億美元刑事罰款以及10億美元民事罰款,成為歷史上罰款金額最高的醫療保險欺詐案件。即便是如此之高的罰款,與企業獲利來比并不算多,因為僅2008年,輝瑞全球的藥品銷售額就達到483億美元。
監管機構有權提起民事罰款,是其監管權力擴大的體現。傳統的監管手段是監管機構向法院申請禁止令(in- junction),現在監管機構也逐漸擁有了更多監管手段,比如沒收違法所得、免除企業董事和高管職務等,但這都需要向法院申請。
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為例,1990年《證券執法救濟和小額股票改革法》授予其更多監管權力,對民事罰款的范圍和數額限制等都有明確規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進一步授權,證交會有權沒收首席執行官和首席會計師非法所得、向法院申請凍結令、對上市公司的高管和董事實施市場禁入、建立公平基金(FairFund),將民事罰款和罰沒收入建立罰沒收入基金(DisgorgementFund),用于賠償受害者。
民事罰款是政府提起的公益訴訟
監管機構提起民事罰款,一般由單行法授權。如果沒有法律授權,監管機構則無權提起民事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確實有欺詐或其他違法行為發生時,監管機構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申請禁止令、沒收違法所得或民事罰款。嚴格來講,監管機構只有主張民事罰款的權力,而決定權在法院。也就是說,監管機構要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最終由法院來做出判決,確認民事罰款的數額。
舉例來說,1999年開始,克林頓政府就以故意隱瞞健康危害為由對5家煙草公司提出2800億美元的罰款,但這項主張直到2005年才進入審判程序,美國聯邦上訴法庭駁回美國政府對煙草公司的請求。政府在這樁號稱美國歷史上要求賠償和罰款金額最高的民事訴訟案中未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