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家屬提出的質疑,警方人士表示,根據尸檢結果以及偵查掌握的相關情況,目前已確定死者的死因是酒精中毒,其死亡與犯罪嫌疑人的強奸并無直接的因果關聯,犯罪嫌疑人未有涉嫌故意傷害受害人致死的行為。如果死者家屬有異議,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律師意見:是否負刑責有待偵查
律師朱永平表示,從民事法的角度,由于嫌疑人虞某參與了邀約、勸酒,是本案的利害關系人;而嫌疑人無視死者的酒醉狀態,與其發生性行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死者的死亡。家屬可以據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而在刑法的角度,醉酒狀態不等同于無意識狀態,而且目前未能接觸到嫌疑人的口供,也暫時未有確切證據證明存在強奸行為導致死亡,所以有待警方進一步偵查,據此判斷嫌疑人是否需負刑事責任。(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