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氏兄弟請發小李某在小攤上吃飯喝酒,偶遇素有矛盾的同行并將其打跑,后對方找來幫手尋仇,將還留在原地繼續用餐的李某無故打死。兇手獲無期徒刑后,李某妻女又將倪氏兄弟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承擔20%的責任即賠償40余萬元,并當面賠禮道歉。朝陽法院昨日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家屬引用典故來說明其索賠理由:“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無辜
受邀吃飯被人打死
昨日庭審現場,死者妻子孟女士邊哭邊說,去年9月2日,倪氏兄弟請她丈夫李某和另一個朋友吃飯。在一個燒烤攤前,酒過三巡的倪氏兄弟與鄰桌的李亞民發生口角,哥兒倆將李亞民追打出老遠。后倪氏兄弟被家人拉回家,李亞民則糾集多人持棍棒、板凳等物返回尋仇。結果還在原地吃飯的李某二人成為報復對象,造成李某顱腦損傷死亡,另外一朋友也被打傷。
孟女士認為,丈夫的死亡是倪氏兄弟惹是生非并毆打他人所引起,故應對李某的死亡承擔20%的責任,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等共計40余萬元。她說,事發后,倪氏兄弟也從未表示任何歉意,在辦理李某喪葬過程中也沒有進行任何過問與安慰,所以還要求他們在法庭上向她口頭賠禮道歉。
據悉,李亞民因故意傷害罪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同時判決李亞民等人連帶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6.8萬余元。因認為賠償過少,孟女士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已提起上訴,此案仍在二審中。
推責
兄弟倆拒絕道歉
昨天,坐在被告席上的倪氏兄弟表示,當晚,他們在一個羊肉串兒攤上喝酒,正好碰到郭某和朋友也在對面不遠處吃飯。“我們都是拉黑活兒的,平時就有點矛盾,碰到后開始對罵。”兄弟倆說,李亞民當時幫郭某出頭,后來不知是誰碰了酒瓶子,李亞民怒了,從座位上站起來,雙方就打了起來。“我們追著李亞民跑,他跑的時候還說‘你們等著’!”
“后來我讓李某回家,說這里沒他什么事。我們等了半天李亞民也沒回來,我外甥這時開車來就把我和我哥接走了。”倪家弟弟說,他到家后聽說那邊打架了,跑過去看到李某躺在地上,“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是誰打的。”
“我們家那口子不會打架罵人,從小就沒跟人紅過臉。既然是朋友,你們倆走的時候,為什么不拉他一塊走?一起走就沒這事了!”聽到倪氏兄弟的辯解,孟女士又哭訴起來,她認為,當時如果不是兩被告辱罵李亞民,對方不可能去傷害李某。
原告代理律師表示,倪氏兄弟請李某吃飯,就應當對李某的人身安全負有保障義務,倪氏兄弟在公共場合無故尋釁滋事,導致李亞民遷怒于死者,倪氏兄弟對事件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承擔因為尋釁滋事所產生的過錯責任。
但倪氏兄弟的代理律師認為,李某的死亡和倪氏兄弟沒有任何關系,主要實施人李亞民也已受到刑事處罰,醫藥費和死亡賠償金應該向他主張,而且在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已經被判全額賠償。
倪氏兄弟同意出于人道主義給付兩萬元補償,但拒絕賠禮道歉,孟女士對此不能接受,法院宣布擇日宣判。(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