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9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9日消息,近日,商務部會同公安部印發《關于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將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備案管理,規范經銷小客車登記簽注管理,便利二手小客車轉讓登記辦理。
《通知》提出,要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備案管理。備案企業應如實填報企業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地址場所等經營內容信息。對涉及地方備案有關改革事項的,要做好相關銜接工作。
《通知》提到,將規范經銷小客車登記簽注管理。已備案銷售企業辦理待銷售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以下簡稱二手小客車)轉讓登記時,公安交管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和臨時行駛車號牌上簽注“二手車待銷售”字樣,便于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對異地交易登記的二手小客車,在辦理機動車轉入時一并簽注。對未備案的銷售企業或者已備案銷售企業自用車輛申請登記的,仍按原規定辦理,核發機動車號牌,不予簽注。
《通知》還明確,規范臨時行駛車號牌管理。二手小客車待售期間申領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僅用于車輛檢驗、加油等必要短途行駛時使用,銷售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按規定粘貼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嚴禁用于出借、租賃等其他無關用途。(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