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本書認為,愛情是一種具有互補效用的非耐用消費品。所謂互補效用,即是說愛情是“你情我愿”才能實現。至于非耐用消費品,意指愛情的供應曲線是垂直的,具有脆弱性、暫時性。
至于婚姻問題,各個學科的分歧要小一些。如哲學家蘇格拉底說:“盡一切辦法結婚吧:如果你娶到一位好妻子,你將會幸福;如果你娶到一個壞妻子,你將成為哲學家。結婚或獨身,讓男人照自己的意愿去做吧,反正他肯定都會后悔。”本書從經濟學角度也提出,婚姻不是“桃花源”,它不一定基于愛情。就如某研究機構的調查結論所顯示的:除年齡、身高兩個自然條件外,人們擇偶最重視經濟狀況,女士更關心男士的住房、收入和學歷。
盡管說,經濟學這一“解剖刀”很殘忍,將愛情與婚姻中的美好愿景做了一些顛覆。但是,這種解剖還是有必要的。作為一種工具,經濟學原理的確是 “六親不認”的,甚至會暴殄天物,大煞風景。這好比說,面對一位光彩照人的美女,你非要計算其維持這美麗需要花費多少成本,非要解析這美是怎么構成的。
應該說,相對于其他學科,本書所提倡的,是更為樂觀和積極的婚戀觀念。就好比治病救人,被推上手術臺的滋味并不好受。但是,當經歷了“手術刀”的洗禮,將沉疴消解,你是不是會破涕為笑呢?
這里列舉一例:為什么有的情侶生活看似平淡,卻很快樂,而你們夫妻有房有車,卻總是吵架?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提出的公式,或許可以說明一些問題:主觀幸福=效用/欲望。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不同的人從婚姻中獲得的效用大致相同,那么,你的欲望或者說期望值越高,主觀幸福感就會越小。比如說,你丈夫寫書賺了2萬元稿費,你卻期望丈夫用稿費給你購買10萬元的車,那么,你的主觀幸福感為0.2(即2÷10);如果另一個家庭,同樣是賺取2萬元,妻子希望“新馬泰7日游”,僅需7000元,那么,她的主觀幸福感為2.9,遠高于你的。那么,一旦明白這一點,你的決策期望中多考慮一下預算情況,婚姻是否會更幸福呢?
列夫·托爾斯泰說過:“建立在理性上的婚姻才可能是幸福的婚姻。”愿本書讀者都能以理性成就佳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