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如期而至,為更好的充當起消費者的“消費好參謀”這個角色,商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洛市消費者協會根據近年來申(投)訴受理情況分析,特對廣大消費者理性、健康、安全消費做十個方面警示提醒,維護自身權益。
警示一 慎重選擇消費場所。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應到證照齊全、信譽良好的場所,不要貪圖便宜,在無證照、證照不全或者流動攤位上消費。
警示二 認真查驗包裝標識。商品應有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品名、廠名和廠址;限期使用的商品,在顯著位置上有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選購散裝食品時,應當注意食品是否有防塵材料遮蓋,是否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和完整標簽。
警示三 理性對待促銷活動。節日期間商場或者一些服務場所的打折、返券、有獎銷售等促銷活動大量增加,對這類促銷活動消費者一定要貨比三家,咨詢清楚此類活動的規則,根據需要理性消費,切勿盲目選購。
警示四 餐飲注意衛生安全。要到證照齊全的場所進餐;選擇食物時,盡量為應季食品;選擇酒水、飲料類時要特別注意外包裝是否完好,產地、廠名、廠址和商標標識是否齊全,液體內有無異物等。
警示五 謹防出游“優惠”陷阱。要盡量選擇證照齊全、資質良好的旅行社,要與旅行社簽訂正式的旅游合同,看清合同條款,明確服務價格、服務范圍、旅游景點、旅游線路、住宿餐飲標準、交通工具、違約責任等詳細情況;自行出游的消費者在住宿時要選擇資質良好的住宿場所,不要輕信火車站、汽車站等場所招攬住宿人員的花言巧語。
警示六 預付消費儲值謹慎。主要集中于服務性行業,由于預先繳納費用而后使用,容易引發消費糾紛。因此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需謹慎,應選擇信用度高的商家,同時思考自己是否需要此類型的長期消費,在持卡消費時,若發現商家有轉讓等異常情況,要及時詢問或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經濟損失。
警示七 不忘索要消費憑證。選購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有效的消費憑證;消費憑證要注明商家名稱,商品或服務消費項目、數量、價格等主要內容,以便在發生糾紛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警示八 牢記產品三包日期。國家規定對部分商品實行強制“三包”,對符合條件的三包產品,包退、包換的法定期限分別是7天和15天;包修的日期依據產品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在三包有效期內,應及時調試購買的產品,切勿錯過三包期限才發現問題。
警示九 切記注意保存證據。當您的權益受損,首先要注意保存好權益受損的相關證據,比如爆炸的產品殘留物等,尤其要注意保存原物,以便執法部門維護您的權益時能提供有效證據。
警示十 了解糾紛解決渠道。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當您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時,請及時撥打12315申訴舉報電話或者向當地工商部門直接反映。
商洛市工商局 商洛市消費者協會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