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從廣東2012年消費投訴情況來看,商家夸大宣傳、誤導銷售成為消費維權主因,主要涉及商品和服務領域包括家用電子電器、理財產品、美容服務等。
廣東省消委會12日公布的十大維權案例中,2個維權案例均是由于商家夸大宣傳或故意誤導銷售所引發,包括美容服務未達預期效果、誤導兜售理財產品等。以東莞市民楊女士為例,她在東莞市某美容院工作人員的介紹和保證下開始嘗試美容豐胸,在隨后的6年時間內,分時段先后繳納了數額不等的美容費用,共花費近百萬元。2011年12月,楊女士以沒有達到自己預期的效果為由要求經營者退款,但經營者只答應退回尚未消費完的幾千元。東莞市消委會調查認為,美容院經營手法有涉嫌誤導、欺瞞消費者的行為,雙方最終達成和解,由美容院賠付消費者45萬元。
同日,廣州市消委會公布電子電器類、電信服務、互聯網服物、生活、社會服務類、日用商品類、服裝鞋帽類、郵政業服務、公共設施服務、食品類和交通工具共十大投訴熱點行業及投訴熱點情況分析。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以17950件的投訴數量居投訴量首位,家用電子電器產品銷售過程中夸大宣傳、服務難跟進成為投訴熱點。
廣州市消委會有關專家說,商家往往在廣告宣傳中對促銷活動的范圍、產品性能及享受的售后服務等進行夸大宣傳。消費者購貨后,往往發現實際情況與廣告宣傳相差較大。如廣告上宣傳某品牌的空調全線一折起,但實際卻只有寥寥幾個型號享受此優惠;有些消費者在購買后才發現所購商品并不具備銷售人員宣傳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