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質監局對上海市內生產的實木及實木復合地板產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抽查結果顯示,本次共抽查了88批次的產品,其中有7批次的地板質量不合格。其中,58批次的實木產品抽查中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30批次的實木復合地板產品抽查中有5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率達到了16.7%。質監局相關公告指出,在尺寸偏差方面,標準規定產品的公稱寬度與平均寬度之差的絕對值應≤0.1mm;在標識方面,標準規定產品應注上甲醛釋放量等級標識、產品名稱、面層木材名稱、廠名、廠址和生產日期等信息。據了解,在此次的專項監督抽查中,實木地板的問題多在“尺寸偏差”和“標志或包裝標識”方面,而實木復合地板所存在的問題除了上述兩點外,還包括“甲醛釋放量等級標識”的缺失。(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