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盡可能完善的《綱要》是公眾的期待。然而教育改革牽涉到方方面面利益的調整,要增進新的共識不僅不易,甚至可能導致《綱要》遲遲難以出臺。因此,與其關注到底有哪些“合理”意見被吸取,不如把目光投向《綱要》的執行。比如從推進政校分離管辦分開、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嘗試取消大學的行政級別這些已經達成的共識做起,都將有助于增強全社會對教育的信心。
從目前達成的共識到推進改革,也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比如政府放權,就是將辦學權交還學校、評價權交給社會和受教育者;取消行政級別,將會影響到現有的副部長級校長、局級校領導、處級、科級干部;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意味著學術權和行政權必須分離;而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推行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等相關舉措,則將打破傳統高考格局。甚至可以說,執行改革共識的每一步,都可能遭遇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執行《綱要》的每一點進展,都不能沒有應對阻力的堅決態度。 推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是已經達成的一個共識。說到這方面改革的阻力,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認為,簡單說就是要求政府加大投入,改變義務教育資源的配置模式。然而公眾為什么感到問題總是撲朔迷離般的復雜?原因就在主管部門既不愿履行加大投入及均衡配置資源的責任,又想取得“均衡”的效果,于是就推出禁止擇校、不得有入學考試,名校招生向小學分配名額等“治標”措施。殊不知在沒有改變學校間辦學質量極不均衡的前提下,頻發禁令只能催生潛規則。重要的是,地方教改能否建立與《綱要》提出的“2020年實現義務教育區域內基本均衡”相適應的義務教育財政投入體制,能否打造出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標準統一、教師收入標準統一、學校配置標準統一、教師隊伍配置標準統一的改革路徑。
關于義務教育改革的另一個共識是教師和校長輪換制。據一些地方學校的經驗,應當避免的“輪換”是,對教學水平不高、與領導關系不好的教師、校長進行輪換,而學校的辦學骨干、與領導關系親近的教師和校長,則一直不被輪換。還須避免的是,關系好的可能被輪換到更理想的地區、學校,關系不好的則可能被發配到大家都不愿意去的地區。
顯然輪換的背后涉及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盡管《綱要》中明確提到“要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但在這方面還需要進行一系列同步改革。應當避免的改革局面是,在既不將義務教育教師納入國家教育公務員管理,也不建立真正能發揮作用的社區教育委員會和學校教師委員會的情況下,仍舊沿用當前對教師的管理模式操作教師輪換制,其結果就可能使這項改革歸于失敗。
此前,一些被公眾寄予厚望的共識,就在執行中遭遇扭曲:推進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卻不打破高考集中錄取制度;推出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985”工程,卻不實行學術本位管理;政府要求大學探索新型管理制度,卻不向學校放權……
熊丙奇說,教育管理長期的各自為政,很難與《綱要》中的改革共識同步推進。再加上如果執行共識中不觸及核心利益,只在局部尋求有限作為,都可能使《綱要》已經達成的共識淪為一紙宣言。
“基本成熟”的博弈空間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