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女向王金明進行法律咨詢
合陽縣57歲男子王金明,20年來代理各類案件2000余起,其中無償代理援助婦女兒童維權案500余起。他也因此被縣婦女兒童法律維權中心聘為顧問。今年3月份,王金明還獲得了“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一次敗訴后他開始自學法律
1985年,王金明與他人合伙開辦了一家公司,后來雙方發生了經濟糾紛,原本認為自己會勝訴的他卻意外輸掉了官司。事后他反思自己敗訴的主要原因是對法律知識了解太少,“不懂法就要吃虧”,從那時起,王金明便開始自學法律。經過不懈努力,他取得了法律大專文憑。王金明告訴記者,1992年,他在工作之余接受了一起村干部貪污案的辯護,在法庭審理中他依法據理力爭,當事人最終獲得了輕判。從那時起,他開始替人維護合法權益,用他的話說,讓自己所學的知識能夠幫助到別人,是一件快樂的事情。王金明替人維權的腳步走遍大江南北,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替農民工討要工資或其他錢款,多年來,共計挽回經濟損失1000多萬元。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也是弱勢群體,在處理相關案件中,兒童權益是根本是核心。”多年來,王金明始終堅持這樣一個原則,凡是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他都無償代理援助。
讓弱勢群體不再感到無助
2006年7月,合陽縣坊鎮一年級學生秦衛京在學校被燒傷,各方相互推諉,無奈之下,小衛京的父母找到了王金明,王金明當即表示無償提供法律援助。隨后,他多次聯系教育局,又向社會人士求助,最終為小衛京籌集治療費19萬余元,使小衛京得到及時救治。目前,小衛京健康狀況良好,生活一切正常。小衛京的母親說,她常常給兒子講,是縣城的王爺爺(王金明)救了他,將來一定要好好報答。2012年6月,合陽縣新池鎮溝北村鄭風全的獨生女鄭倩在外玩耍時遭遇車禍,導致顱腦損傷,經醫院診斷需要各項醫療費數萬元,但肇事方以經濟困難為由僅愿意拿出1萬元,心急如焚的鄭風全找到了王金明,王金明日夜奔波,多方協調,最終達成協議:小鄭倩所有醫療費用由肇事方支付,并付給孩子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3萬元,小鄭倩的治療費落到了實處,身體康復有了經濟保障。
20年來,像這樣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王金明無償代理了500余起。“做人就要做對社會有用的人。”采訪中,王金明告訴記者,盡管他是半路出家的法律工作者,且年齡越來越大,但今后他還會一如既往地替人維護合法權益,讓那些弱勢群體不會感到無助。(西安晚報-西安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