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15日電 (記者 郭超凱)記者15日從公安部獲悉,截至目前,公安部共廢止統計報表38種,涉及統計項目4000余個,占現行公安統計報表總量的三分之一,切實為基層公安機關松綁減負、輕裝上陣創造良好環境。
公安部黨委將清理精簡統計報表作為整治頑瘴痼疾、力戒形式主義的重要舉措,全面排查梳理現行公安統計報表和統計項目情況,多次進行部署推動,提出明確要求,制定具體目標,對不能反映現實情況、不能服務實戰需求的報表堅決進行刪減、合并、修改,最大限度控增量、減存量。在充分征求意見建議基礎上,公安部對《公安統計工作規則》進行了全面修訂,進一步強化統計調查項目(報表)管理并完善審批、報備流程,為清理精簡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時,以落實新修訂的《公安統計工作規則》為抓手,從嚴控制統計調查項目(報表)數量,明確規定地市級以下公安機關制定的統計調查項目(報表)原則上只減不增,部署各級公安機關定期清理統計報表,嚴格落實統計調查項目和報表數據報備制度,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生成統計數據并通過網絡報送,確保清理精簡統計報表為基層減負實現常治長效。
清理精簡工作中,公安部突出表率作用,堅持以上率下,扎實開展公安部本級統計報表清理精簡工作,廢止取消已可以通過信息化手段匯總生成的統計報表9種,有效避免線上線下重復填報;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通過對業務統計內容相近的報表進行整理合并,廢止相關報表9種;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發展變化,及時清理已不符合當前業務需求、失去法律依據的統計報表,重點清理長期未開展統計調查、未匯總統計數據的“僵尸”報表20種,切實提高統計數據輔助領導決策、服務基層實戰水平。
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集中力量、攻堅克難,多措并舉開展清理精簡工作。北京公安機關探索創新清理整治模式,派出所報表清理精簡50%以上。內蒙古公安機關按照“能清則清、能并則并、務實管用、全面壓縮”的原則,大力推廣“一張表”制度,12個盟市公安局派出所報表平均壓減68%。浙江公安機關分級分類開展統計報表清理整治,累計廢止統計報表68張。重慶公安機關嚴格執行“三個一律”要求,自制報表從高峰期的82張清理精簡至16張,今年3月以來新申報自制報表壓減幅度達56.8%。云南公安機關研發全省派出所報表管理系統,實現所有報表網上流轉和清單式管理,成功將派出所報表從2.5萬張壓減至982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