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購車時通常會考慮汽車的品牌、性能和外觀等因素,往往會忽略車內空氣質量問題。實際上,在車內狹小的空間里卻隱藏著威脅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昨天,據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副所長徐林透露,車內有害物質的數量有200多種,高于室內有害物質數十倍。
隨著由國家環保部和質檢總局聯合出臺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于3月1日正式實施。這個涉及“車內環境污染”的話題再次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指南》出臺后,能否改變目前的現狀?
消費者:“坐新車里時間長了頭昏”
市民陳先生去年下半年買了輛新車,本來挺高興的一件事,可開著開著就出問題了。“新車子里老有一股說不出來的刺鼻氣味,開車時間長了,聞了老感覺頭昏。”陳先生說,后來在4S店汽車銷售人員的建議下,他一直堅持開窗駕車至今,氣味才降了一些。
“早就該出臺這種標準了。坐汽車時間長了頭昏,我懷疑跟甲醛有關,但就是不清楚究竟它的濃度會不會對身體產生危害?”陳先生認為,他每天都要開車工作,車內空氣質量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汽車在出廠前就應該讓相關部門嚴格把關,保證車內的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經銷商:“新車有氣味是普遍現象”
市區某4S店工作人員周女士表示,目前他們既沒有接到有關執行《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的通知,也沒有聽說這項標準。對于新車內有氣味的問題,她表示這屬于“普遍現象”,銷售多年并未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這類問題,他們也沒有辦法降低車廂里的氣味濃度。如果嫌氣味太沖,可以經常將車窗打開通風。畢竟,作為汽車經銷商,他們所能做的只能是這些,除非生產廠家有辦法降低汽車配件材質里的氣味,這才是關鍵。
律師:“毒氣”超標造成損失可索賠
《指南》的發布,將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合法權益,但業內人士指出,以“GB/T”打頭的標準均為推薦性國家標準,并非強制性國家標準,這意味著汽車制造商沒有被強制要求對車內空氣進行出廠前檢測。
不過,江蘇興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壽法認為,《指南》的出臺意味著對乘用車內空氣質量將有法律依據,這是完善某方面的國家標準、社會進步的體現。長期乘坐汽車的車主如果懷疑自己的健康問題與車內空氣質量有關,可以將《指南》作為一項依據,在自身權益遭到侵害時維權。
“乘用車內空氣質量屬于產品質量問題。”陳壽法表示,消費者購車后可以申請相關權威機構依據《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中的標準進行檢測,如果發現車廂內的有害物質濃度超標,可以向生產廠商提出質量異議,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消費者可以通過消費者保護協會調解或人民法院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車氣味為啥這么沖?
“評價指南”解讀車內空氣污染源
新實施的《指南》是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技術進步而制定的。
該標準主要適用于銷售的新生產汽車,使用中的車輛也可參照使用。共確定了8種車內常見的毒害物質,分別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并且,《指南》首次對這8種毒害物質濃度值作了設定,其中,苯≤0.11mg/立方米、甲苯≤1.10mg/立方米、二甲苯≤1.50mg/立方米、甲醛≤0.1mg/立方米、乙醛≤0.05mg/立方米。
記者注意到,根據“評價指南”的解讀,目前車內空氣污染的來源,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稀釋劑膠水油漆和涂料等;二是新車內的各種配件,比如坐椅材料、防撞填料儀表板等;三是汽車內的飾件材料,如塑料纖維紡織皮革橡膠等。這些物件所散發出來的有害物質,其中相當一部分有較強的致癌作用,對人體肝腎呼吸系統造血器官免疫功能等會造成嚴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