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包洪新介紹說,目前國家規定的新車排放標準為國Ⅲ,根據上位法的要求,地方要提前實施高于國家的標準,必須報國務院審批。因此,此次條例并沒有要求私家車提前實施國IV標準。南京市政府可對政府公務用車實施更為嚴格的標準,這并不違反法律規定。
據介紹,南京機動車排放實施國IV標準將分兩步走。由政府提前實施,作出表率;然后在合適的時機私家車加入,提前實施國IV標準。包洪新告訴記者,目前私家車實施國IV標準的相關報告環保部門已經制定完畢,正在向省政府和國家相關部門報批。報告獲批后,屆時,無論公車還是私家車,包括牌照由外地轉入南京的機動車將全部提前實施國IV標準。
非機動車:
酒后騎電動車也可扣車
條例規定,酒后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醉酒后不得駕駛其他非機動車如自行車;如有上述行為現場無法糾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據介紹,“酒駕非機動車扣車”的條款超前于上位法的相關管理規定,是法律首次授權交管部門的執法權。
禁摩暫無時間表
此前,《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指出,對于高污染的摩托車、燃油助力車采取循序漸進、逐步淘汰的方針:一般不再發放牌照;對于已核發的燃油助力車牌證,規定其有效期限為6年,期滿后予以注銷。
此次公布的條例正式文本中規定,申請登記的燃油助力車、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盡管沒有公布禁摩的具體時間表,但條例重申,將逐步淘汰摩托車、燃油助力車等交通工具,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