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3月11日上午9時許,廣州番禺某小區一棟樓的301房傳出打罵聲及孩子的哭叫聲。11時許,警察趕到現場,發現房門反鎖,屋主鄧某的妻子拿著鑰匙也打不開門,警察只好破門而入。
進到房內后,大家發現一名小男孩躺在血泊中,一動不動,送醫院后證實死亡。而孩子的父親鄧某則揮刀自殘。尸檢結果顯示,小男孩是被其父親活活打死的。
法制日報記者 陳麗平
“作為代表和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社會組織,全國婦聯高度關注此類案件,嚴正聲討故意傷害兒童的違法犯罪,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針對這一事件,全國婦聯權益部部長、法律幫助中心主任蔣月娥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氣憤地說。
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后,廣東省婦聯立即召開記者會呼吁,社會應建立保護兒童工作機制。
“近一段時間以來,各地陸續報道了多起故意傷害兒童的惡性案件。”蔣月娥對此指出,兒童享有生命權,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等受國家的特殊、優先保護。家庭暴力絕不是家庭的私事,針對兒童的暴力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受到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對于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舉報。
蔣月娥說:“在廣州番禺案件中,我們非常痛心地發現,受害兒童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而打孩子是家務事的錯誤觀念,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我國憲法規定: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禁止虐待兒童。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對未成年人提供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此外,婚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也都有關于禁止家庭暴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規定。
“尊重和保護兒童權益是我國法律確定的重要原則。”蔣月娥說,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傷害兒童人身權益的案件屢有發生。究其原因,施暴人思想認識落后、法制意識淡薄是根本因素,但是,反對家庭暴力專門法律欠缺、現有規定操作性不強、兒童權益保護制度不完善等也是重要因素。
蔣月娥指出,現有反對家庭暴力的規定散見于不同的法律和政策當中,而且,什么是家庭暴力一直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對于家庭暴力發生后應當由誰來處理以及如何處理,尚缺乏實質性的內容,實踐中各地各部門做法不統一,處理結果往往大相徑庭。種種現實表明,迫切需要制定專門立法,為反對家庭暴力提供切實有效的法律依據。
“國家應盡快制定出臺反對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蔣月娥呼吁,這一法律應明確家庭暴力的概念和范圍,樹立預防為主、及時干預、有效制止的原則,建立家庭暴力的預防體系,強化社區、鄉村的預防功能,規范對家庭暴力的處置程序,將對受害人的救助,對施暴者的教育、矯治和懲罰相結合,明確法律責任,為各地各部門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提供可操作性指引,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蔣月娥說,全社會都要樹立反對家庭暴力、保護兒童責任意識。政府部門要重視和加強反家暴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門合作、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司法機關要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肅懲處暴力傷害未成年人的惡性案件。社區、鄉村要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把不安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億萬家庭也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為兒童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
蔣月娥最后表示,全國婦聯一貫重視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權益部作為職能部門,將密切關注侵害兒童權益案件的進展情況,推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案件的處理和后續工作,推動事件妥善解決。作為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的社會組織,今后婦聯將繼續發揮組織優勢、依法履行職能,協調、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開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營造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長的良好氛圍,把婦聯組織建設成為黨開展婦女工作的堅強陣地和深受廣大婦女兒童信賴、熱愛的溫暖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