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劉志軍落馬后,曾有自我檢討,認為他追求跨越式發展提出的一些目標,實際上違背了路情、國情。
2011年12月28日,“7·23”甬溫線特大事故調查組報告公布,國務院常務會議認定劉志軍負主要領導責任。
劉志軍案發后,牽出了鐵路系統的系列腐敗案。
2011年2月12日劉志軍案爆出,半個月后,2月28日,鐵道部宣布,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已被停職審查。
包括張曙光在內,9起鐵路系統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被查辦。其中涉及6名正局級、3名副局級官員。
劉志軍案還涉及數家中央企業�!缎戮﹫蟆反饲霸鴪蟮�,國資委紀委發文,7月20日對5家央企進行1個月的集中教育整治。
調查顯示,這5家央企涉及劉志軍案。5家央企為,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這5家企業被要求自我查找、整改突出問題,包括以串標、圍標、提供回扣等不正當方式承攬項目,違規轉包、分包工程等。
據報道,中央對劉志軍的調查已基本結束,劉志軍案移交司法機關。(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