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制造假案真開槍打死假劫匪
市檢察院昨微博通報:李某坤涉嫌故意殺人,該案已偵查終結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的刑事案件。”昨日下午,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微博通報,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龍新派出所民警李某坤因制造假案,涉嫌故意殺人,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立案偵查,目前,該案件偵查終結,已進入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通報同時稱,該案發生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反瀆部門均第一時間發現疑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在事發第二天——7月2日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網曝民警槍殺假“劫匪”
前晚約19時,一個名為“@警界寒戰”發的兩條微博引發網友關注。記者注意到,該網友注冊時間為發微博前幾分鐘。“@警界寒戰”稱,龍崗公安分局龍新派出所警察李某策劃一假搶劫案,再“接警”前往處理,但李某隨后竟真開槍,打死假劫匪。微博稱,該起假搶劫案隨后敗露,李某被抓,其所在的龍新派出所所長被免職。
盡管未介紹該假案事發地點,事發時間也僅籠統稱“今年7月”,但微博立即引發網友熱議。“@警界寒戰”當晚同時披露李某全名。
在與記者私信中,“@警界寒戰”介紹,李某1984年出生,2008年入職深圳警隊,此外他未能提供更多信息。但他說自己從權威渠道獲知上述案件。最重要的是,“李已被抓,這是事實”。
不過,11月27日晚約22時,“@警界寒戰”刪除兩條微博,隨后多次更換微博名。
派出所領導確有突然變動
11月27日晚,“龍新派出所民警制造假案,真開槍打死假劫匪”在網絡世界成“鏈式傳播”,很快成為網絡熱點。
微博內容是否屬實?昨日上午,記者多方采訪核實。
公開資料顯示,7月20日,龍崗區委組織部曾發布“干部任前公示通告”,龍新派出所新所長今年8月份正式履職。但知情人士介紹,與其他派出所人士變動相比,龍新派出所所領導變動很突然,他理解為“所領導受到處罰了”。
據《深圳商報》2011年12月13日報道,龍新派出所原所長郭喜春是龍崗區第五次黨代會代表。報道稱,2009年上半年,龍新派出所轄區“警情發生數累月位居全區第一”,曾當過20多年刑警處理過多起大案要案的郭喜春“臨危受命”,轄區命案發生率此后逐年下降,2011年更實現命案零發生。
該知情人士同時透露,不僅所長,該所教導員,也有變動,但對上述兩人新去向,他表示并不清楚。
微博通報李某涉嫌故意殺人
記者試圖向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核實,但該院答復:經查詢,查無此案。龍崗檢察院是否曾經介入李某槍擊“劫匪”調查?該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
不過,有接近市公安局人士介紹,李某確實涉嫌故意殺人,該案件發生后,市公安局領導多次在內部會議有通報。
昨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通報:深圳市龍崗公安分局龍新派出所民警李某坤涉嫌故意殺人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我院審查起訴,目前我院正在對該案進行審查。
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坤供認于2012年7月1日晚制造了一起假案,涉嫌故意殺人。案發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反瀆部門均第一時間發現了疑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于2012年7月2日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現該案已偵查終結正在我院審查起訴階段。
——深圳市檢察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