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部與衛生部聯合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新標準將于2013年3月1日起實施,此前涉及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6項國家標準和10項農業行業標準將同時廢止。新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達2293個,和原有標準比,增加了1400余個。
整合多種原有標準
原有涉農藥殘留的標準有十幾個,同一種農藥在花生和小麥中殘留限量不同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前,我國涉及農藥殘留限量的有十幾個不同的標準。其中國家標準有3項:《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第1號修訂單)、《糧食衛生標準》(GB2715—2005)。行業標準則多達10項,如《農產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20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等。
這些標準之間相互交叉、重復,甚至有一些矛盾之處。如農藥百菌清在花生中的限量,國家標準GB2763—2005和農業行業標準NY662—2003中都重復規定為0.05毫克/公斤。而百菌清在小麥中的限量,國家標準GB2763—2005規定為0.1毫克/公斤,農業行業標準NY1500—2007則規定為0.05毫克/公斤。再如已禁止使用的磷胺,在稻谷中的限量國家標準GB2763—2005仍規定為0.1毫克/公斤,顯然不符合國家加強對禁止使用農藥管理的要求,因此新標準將其修訂為更嚴格的“0.02毫克/公斤”。
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后,要求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此,農業部加大力量對涉及農藥殘留限量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了全面清理,同時加快新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制定工作。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通過3年努力,農業部完成了對原有標準的整合修訂任務,統一為一個標準文本。
鮮食產品標準最多
舊標準僅有837個殘留限量,新標準有2293個,其中蔬果農藥殘留限量共1579個
據介紹,我國原有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中,僅規定了201種農藥在114種農產品中873個殘留限量。新標準則制定了322種農藥在10大類農產品和食品中的2293個殘留限量,基本涵蓋了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產品,在標準數量和覆蓋率上都有比較大的突破。
何為殘留限量?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標準中的1個殘留限量是指1種農藥在1種農產品中的規定限量。由于每種農藥的使用范圍都不同,1種農藥可能被批準使用在多種農作物上,因此1種農藥需要制定在不同農產品中的殘留限量。如我國批準阿維菌素在水稻、棉花、結球甘藍、大白菜、蘿卜、蘋果等15種農產品上使用,因此新標準中對阿維菌素這1種農藥,規定了其在15種農產品中的15個殘留限量。
為何規定了2293個殘留限量?據介紹,這2293個農藥殘留限量全都是根據我國農藥殘留田間試驗數據、農產品中農藥殘留例行監測數據和居民膳食消費結構情況,充分對接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在開展風險評估基礎上制修訂的,同時廣泛征求了社會公眾和相關行業部門的意見,并接受了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對標準科學性的評議,確保標準的科學、公開、透明。從安全性上看,新標準的風險評估結果全部都在安全范圍內,可以保障居民的消費安全。
新標準中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數量最多,其中蔬菜中農藥殘留限量915個,水果中664個,茶葉中25個,食用菌中17個。
與國際比尚有差距
目前國際食品法典標準有3820個,比我國多1500余個,“十二五”末,我國標準將達70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