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發泡餐具被稱作“白色污染”,14年來一直禁產禁用且多次查處。但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的一紙“21號令”,卻將它突然解禁。食品包裝專家和多家餐盒企業指出,發泡餐具目前缺乏產品標準、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條件以及成熟完備的回收機制,呼吁政府部門盡快制定相關文件解決這些問題。
昨天,記者從相關權威人士處了解到,質檢部門正準備起草有關準入文件,此后發泡餐具才能真正實現重新上市。
被禁每年仍銷150億只
解禁源于今年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第21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進行局部調整,其中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其實早在2011年5月,國家發改委官網針對一次性發泡餐具就曾提出,最初出臺禁止一次性發泡餐具使用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在保護環境和加強回收再利用的原則下,制定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準入條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機制及相關標準等。上述工作完成后,擇機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這實際上就為此次解禁鋪了路。
發泡塑料餐具由于在90年代造成大量“白色污染”,開始在鐵路、航運客船和旅游船上禁止使用,此后全國范圍內淘汰發泡塑料餐具,至今已有14年。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指出,由于發泡塑料餐具比此后的非發泡餐盒相比價格低廉,有市場需求,“現在國內仍有100多家企業在明里暗里繼續生產著發泡餐具,每年大約有150億只的銷售量”。
質檢正準備起草準入文件
昨天,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和多家餐具企業指出,產品標準、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條件以及成熟完備的回收機制,仍是制約發泡餐具解禁的“3大難”,但目前都無明確答案。
記者昨天從相關權威人士處了解到,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相關產品處已得知發泡餐具從淘汰目錄中刪除的消息,由于發改委21號令到5月1日才生效執行,所以質檢部門正在準備起草有關準入文件,此后發泡餐具才能真正實現重新上市。
專家和一次性餐盒企業都認為,應盡快建立包括發泡餐具、非發泡餐具在內的塑料回收體系,同時可參考國際通行的“誰污染誰負責”原則,由管理部門向發泡餐具廠家按標準收取污染治理費,作為回收利用的經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
■ 分析
發泡VS非發泡:各有優勢應由消費者選擇
北京一家曾生產一次性發泡餐盒企業的總經理表示,發泡餐具問題雖多,但也有優點:生產透明餐盒一個需要20多克原料,而發泡餐具只需四五克,節約資源且價格也便宜。應該讓消費者自己根據需要來選擇,比如要裝點米飯,就可以用發泡餐具,要裝熱的肉菜,或者想帶回家在微波爐加熱的,就選非發泡餐具。
他說,發泡餐具在日本、歐美等很多國家都正常生產使用。對于5月份后是否重新生產,他表示要等相關具體政策出臺。
不過,一些非發泡餐具企業看法不同。一名負責人就認為,發泡餐具雖有上述優點,但它體積大、占地大、運輸費勁,回收費用也大,綜合成本加起來并不會比非發泡餐具少,“即便國家政策允許生產了,也并不打算進入發泡餐盒行業。”(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