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增設軌交應急管理
軌交應急管理也首次出現在修訂草案中。由于本市軌交已呈現網絡運營規模大、系統運行關聯度高、客流換乘路徑多的特征,導致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明顯擴大,事故風險管控變得越來越復雜和困難。
據統計, 2010年至去年,本市軌交共計發生門夾傷事件756起、縫隙踏空事件410起、掉下站臺事件92起。 2011年7月28日,本市發生地鐵10號線反向行駛事件;同年9月27日,發生了地鐵10號追尾事故。這些運營安全事故的發生暴露出軌交安全管理體系存在制度空白和操作盲點。修訂草案為此明確規定,軌交企業作為軌交運營安全的責任主體,需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市交通管理部門建立軌交安全評價體系,定期組織專業機構對軌交運營情況進行安全評價。
市交通、建設管理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編制本市軌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市交通管理部門、軌交企業應定期組織運營應急演練等。
繼續堅持現行安全檢查制度
目前,本市在軌道交通車站共設立550多個安檢點,配置X光檢測儀等安檢設施,采取 “逢疑必查、大包必查、小包抽查”的方式,對查堵危險品、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市民乘客安全感發揮了積極作用。盡管有部分市民質疑安檢的必要性,但從上海世博會開始實施到近三年的常態化執行行之有效,安檢措施有必要繼續堅持。 《修訂草案》以專門條款對現行安全檢查制度予以了固化。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