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一世紀中葉,羅馬統帥儒略·愷撒執政時,徹底廢除了原來混亂的陰歷,創制了先進的陽歷,可謂羅馬歷法史上的偉大創舉,但最初儒略歷的月制中存在陰歷特征。公元前一世紀后期,羅馬元首奧古斯都用自己名字命名8月以揚名千古,竟違反歷法科學,公然移日換月,對儒略歷月制進行了肆意篡改,致使歷月中的天數混亂不堪。十六世紀以后,羅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命人修訂儒略歷,其實只是修“年”而已,對于“月”制未作任何修改便全部沿襲下來。因此現行“公歷”月制仍是被奧古斯都篡改了的“儒略歷”月制,至今已沿用了兩千多年。
公歷月份存在弊端
最初儒略歷的12個月是由埃及古陽歷月制改革而成。方法是:取其年終5天,再從2月抽出一天,合成6天,然后按照每月加一天分別加到6個單月中,都是31天,6個雙月除平年2月為29天外,其它雙月都是30天。埃及古陽歷月制又是如何來的呢?為了搞好農業生產,古埃及人通過長期觀察,發現規律是:每當天狼星伴隨太陽出現在早晨東方地平線上,同時也是尼羅河水上漲到埃及古都孟斐斯。周期約為365天,故埃及古陽歷把一年定為365日。并且還發現:每看到一次全部月相的周期約為30天,一年中看到12次全部月相,另外還看到少部分月相。因此埃及古陽歷把一年分成12個月,把看到少部分月相的時間定為年終5天。歷月長30天和朔望月長29.53日相近, 因而埃及古陽歷的歷月為“類陰月”。它是含有多項陰歷特征的“初陽歷”。
在陰歷中,大月30天和小月29天的平均值為29.5日,近似等于朔望月長,因而把大月和小月相間排列,就能在不同月份的同一日期看到相同或相近的月相。
“陽歷”是根據地球繞太陽運行的規律而制定的歷法,陽歷的本質是“年”,陽歷分月理應以“年”作依據分為若干個自然段而成月,它跟月亮圓缺變化的周期沒有任何關系。“公歷”的前身及其祖歷雖為陽歷,但其一年月數的劃分、月中天數的分配和大小月的排序等,都是參照朔望月而來,顯然這不符合“日地”自然規律,因而是非科學的。
節氣移動亂無章。由于“公歷”月份中的天數分配不當,因此四個季度和兩個半年的天數也就難以合理。以平年為例:一季度90天、二季度91天,上半年181天;三季度92天、四季度92天,下半年184天。這些數值不符合地球公轉的自然規律:地球繞太陽運行的軌道是近似正圓的橢圓形,太陽位于其中的一個焦點上。這樣,地球在其軌道上運行時距離太陽就有近有遠,公轉的角速度就有大有小,轉過同等角距離(或者說太陽在黃道上位移同等黃經距離)所用的時間就有短有長。以北半球為例:冬至前后,地球距離太陽近些,公轉的角速度大些,轉過同等角距離所用的時間就短些;夏至前后,地球距離太陽遠些,公轉的角速度小些,轉過同等角距離所用的時間就長些。
從地球公轉規律可以看出:第四季度和第一季度天數應該少些,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天數應該多些,但“公歷”卻不然:第二季度91天偏少,第四季度92天偏多;上半年181天偏少,下半年184天偏多,上半年天數反而比下半年少三天。“公歷”中月份、季度、半年的天數分配不當,直接影響二十四節氣在各個月份中的交節時間。交節日期的繁亂不規律,給人們的記憶和應用造成了困難。
由此可見,“公歷”月份之亂,從古至今已經亂了兩千多年,它不單是表面之亂,而是亂于根本、亂于全面。因此為了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科學文明的發展,應該徹底改革“公歷”的月份之亂,這是21世紀世界各國人民的一項共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