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團伙”李某等17人,近日被四川省廣元市元壩區人民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1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處人民幣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1年9月底到同年11月14日,被告人李某等17人于晚上每次由不同的人員組合,先后7次竄至早已踩好點的元壩區丁家鄉青龍村六組王家灣墳林、元壩區黃龍鄉水磨村四組墳林、元壩區紫云鄉三清村二組墳林、元壩區衛子鎮商家梁村九組墳林,采用撬墓方式,盜得墓碑10塊、門木板兩塊,且造成墓碑墓冠倒塌,損壞嚴重。之后,被告人將所盜取墓碑和門板運往成都市送仙橋古玩市場,以4000元到9000元不等的價格全部銷贓給張某,分贓后將所得贓款揮霍。經國家文物管理局四川站鑒定,所盜掘的墓葬為清代古墓葬。(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