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企合一,這種單一的家庭經營模式和家庭、企業高度重合的財產管理,可能存在理財誤區與法律風險。
賀薇,46歲,中央美院畢業后入職一家國際著名企劃公司,并抓住機會從中掘得第一桶金。后來,在與一些圈內朋友的交談中敏銳地發現了“國退民進”中的藝術教育,特別是Pre-H?E的商機而轉戰民營藝術教育。
目前賀薇任一家民營藝術學校的校長,在國內半數省份擁有自己的藝術培訓中心。先生陳某從國企辭職后與賀“婦唱夫隨”,一道打理藝術學校事務,并具體負責藝術學校和各培訓中心的招生工作。
夫婦兩人的資產包括:三套總價約750萬元的房子,四輛培訓中心用車(13.5萬元/輛),還有兩年后到期的三年期國債120萬元,股票型基金市值90萬元,貨幣型基金20萬元,各類股票市值45萬元,以及1年期存款200萬元。由于學校和培訓中心辦得紅火,在扣除學校、培訓中心各種開支和慈善捐款之后,夫婦兩人現在每年還有大約300萬元左右的盈余。
賀薇夫婦最大的心愿是在保障家庭日常開銷和17歲女兒每年21萬元人民幣留學費用的前提下,在河南鄭州或洛陽一帶收購或控股一所中等藝術學校作為自己民營藝術教育生涯的收山之作。
理財分析:
從家庭凈資產和現金流來看,賀薇家庭屬于家企合一、中長期資產財務狀況都很好的成熟型家庭。藝術學校和十幾家藝術培訓中心的盈利占了其家庭財務收入的絕大部分,最大支出即民辦藝術教育事業急劇膨脹所帶來的人員校舍擴張、并購等配套費用,約占總支出的80%以上,以及其作為民營教育家為促進公益所進行的各類慈善性支出。
從賀薇一家和藝術學校的收入支出結構可以看出,作為典型的民營教育家家庭,賀薇夫婦理財計劃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
1、民營藝術教育市場“靠天吃飯”,決定了其財務狀況的不確定性,且賀薇夫婦把全部雞蛋都放在民營藝術教育事業一個籃子中,在一定程度上不太合理;
2、家校一體、家企合一,賀薇夫婦的家庭財產高度重合于其擁有或控制的藝術學校及藝術培訓中心資產,二者缺乏必要的法律隔離措施;
3、該家庭擁有的封閉式基金、房屋等資產變現能力較差,國債、定期存款等投資品種收益率較低,而這兩種類型的資產總占比較高。股票、Pre-IPO投資等收益率高的投資品種卻配置比例過低,家庭投保的險種也顯單一,僅為家庭財產的5%,這樣的資產配置狀況很難起到保障家庭財產、使之保值增值的作用,也很難保證在進行學校并購時所需要的大筆資金;
4、培訓中心布點過多,家庭財務盈余單一來源占比較高(占家庭總收入85%以上),一旦被委托人出現道德風險、合同風險等,都可能危及到整個家庭財務收支。
理財建議:
1、分散投資,加大金融類資產的投資比重。
賀薇一家年現金結余約300多萬元,占總收入的75%以上,凈現金流量充足凸顯其金融投資比例不合理,特別是有杠桿效應的短期投資性交易品種、Pre-IPO投資品種,以及可適度規避國內金融危機的海外股票、海外債券和國內債券等,還有進一步增持或新持空間,建議持有或進一步增持上述高收益品種,具體比例可參照杠桿投資、債券(股票)投資、現金4:3:3原則。
房產投資在當前的通脹通道中盡管是不錯的投資選擇,但該家庭投資的房產主要集中在私住領域,不僅資產流動性差,而且風險過于集中,易受宏觀調控影響,不利于資產的保值增值。建議在當下火爆行情中適時拋售兩套房產,盡量減少資產的流動性浪費。如短時間內尚未發現欲并購的目標學校,要立即把手中的流動資金換成可升值的股票、基金等金融類流動性資產,不過金融類資產的占比以不超過家庭總資產的35%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