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云南紅河州委宣傳部部長伍皓公布公車牌號引起的熱議還在持續發酵:大年初一,云南紅河州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爆出“猛料”,公布了伍皓的公車牌號“云G99099”。伍皓表示,他主動要求宣傳部官微公布他的公車車牌號,“禁止公車私用從我做起,求大家監督我”。然而,在很多人為伍皓此舉叫好的同時,也有人開始質疑,其中最大的質疑是:作為一名副廳級官員,伍皓沒有資格享有專車的待遇。
很快,輿論陡轉直下,質疑聲成了“主旋律”。面對外界的質疑,2月14日,伍皓發表長微博文章《微改革:改變中國 改變未來》,以答記者問的方式對質疑作出回應。17日,針對有媒體關于“中央文件規定副省部級以下不能配備公車”的報道,伍皓通過微博再度作出回應。他認為,公車并非專車,“目前,鄉鎮長甚至村官都把公車專有化、私有化了,這是個不爭的現實。我們的‘微改革’盡管也受到很多阻撓和困擾,但不會停滯。”
對于“副省部級以下不能配公車”的質疑,伍皓表示,目前,全國各地對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的管理,依據的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掇k法》第四條規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分級管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所謂“分級管理”,就是中央管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用車、省管省直機關的公務用車、州市管州市的公務用車、縣管縣的、鄉管鄉的。“如果真如傳言所說,省部以下根本就不允許配車,還出臺這個‘分級管理’辦法干什么呢?”
事實上,在剛剛過去的這個春節,我們依然能在馬路上看到不少公車“忙碌的身影”。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伍皓公布公車牌照并自覺接受民眾監督,是值得肯定的事情,而且應該加以推廣。從1994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至今,公車改革已經走過了近20年的歷程。然而,時至今日,公車改革卻仍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進展。從根本上說,公車改革難以推進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政策太過寬泛,沒有出臺更加嚴厲的、具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二是作為既得利益者,多數領導干部不愿推進和執行。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是公車改革最堅定的支持者。“我做代表10年,提了10年公車改革的事。”葉青認為,伍皓有勇氣主動曝光自己的公車牌照是件好事,公開之后,不光伍皓自己不敢私用,他的司機也不敢私用。但他同時認為,輿論對伍皓的質疑屬于正常的監督,“伍皓只公布一輛車牌號,自然會被解讀為是專車。事實上,在很多地方,公務用車供一把手優先使用,實際上就是領導的‘私車’。”
“公車”和“專車”,一字之差,區別卻很大。然而,實際情況下,很多人都把“公車”當成“專車”,車輪上的腐敗讓人觸目驚心。據《人民日報》報道,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車輛購置及運行費59.15億元,占“三公經費”總數的六成以上;更有政協委員認為“全國超編配車率達50%以上”。國家發改委相關調研報告還顯示,公車使用有三個“1/3”:辦公事占1/3、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私用占1/3、司機私用占1/3。
“屁股底下一座樓”,這是民眾對公車的形象比喻。據財政部2011年年初公布的數據,目前我國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在20%以上,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超過1000億元。研究公車改革問題已有10年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近年來的數輪公車改革收效甚微,首先是因為政策較寬松。如,2011年頒布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只泛泛地對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作出規定,非但沒有遏制濫用勢頭,反而對公車使用合理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