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14日電 (記者 杜燕) 2015年6月30日,2013、2014兩個年度的年報公示工作已正式結束。北京市工商局今天表示,未按期參加年報公示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將被列入經營異常。目前,73853戶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經營異常名錄,71837戶個體工商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向社會公示。
國務院于2014年8月頒布實施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相關配套規章,建立了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是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按期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基本情況,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的制度。
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今天表示,按照《條例》規定,2015年6月30日,2013、2014兩個年度的年報公示工作已正式結束。截至6月30日,北京市2013年度企業年報率為93.28%,個體工商戶年報率為89.81%;2014年度企業年報率為92.48%,個體工商戶年報率為88.66%,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率為93.98%。
負責人指出,根據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未按期參加年報公示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向社會公示。
他透露,目前,各級工商部門已履行相關審批手續,依法將73853戶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71837戶個體工商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同步向社會公示。
據悉,下一步,工商部門將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對已參加年報企業所公示的信息進行隨機抽查。對在抽查中發現企業公示的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負責人指出,目前,工商部門已建立健全了內部登管銜接機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市場主體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將會受到制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企業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痕跡將會永久保留,伴其“終生”。
北京市工商局提示所有市場主體,要增強誠信自律意識,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如實公示年報信息和其它即時信息,守法經營,避免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而影響自身信譽。目前,未按期參加年報的市場主體可以補報年報,補報年報以后可以到相應管轄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