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訊 記者臺建林 陜西省蒲城縣的鄉鎮調解工作人員,以后每為群眾調解一起矛盾糾紛,最高可得到100元的補助。
蒲城縣近日出臺的《鄉鎮人民調解工作“以案定補”實施辦法》規定,從今年4月1日起,對鄉鎮人民調解工作實行“以案定補”,對象是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標準是人民調解案件逐案由受理、調解、辦結案卷、入檔全過程的補助,每案補助為60元至100元,具體數額根據案件工作量和案卷規范程度確定,每季度核報一次。
蒲城縣此舉旨在進一步調動人民調解員調解民間糾紛的積極性,使大量矛盾糾紛能夠化解在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