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北京3月28日訊 記者周斌 為確保全國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執法大培訓、崗位大練兵活動取得實效,進一步明確活動的目標任務、訓練原則、方式方法、主要內容和考試考核及組織領導等相關問題,司法部近日制定下發了《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執法大培訓崗位大練兵訓練大綱》。
《大綱》按照提高民警“五種能力”的要求,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針對監獄勞教人民警察所處的不同崗位、擔負的不同職責,對所需掌握的培訓內容和實戰技能,除總則和考試考核外,分八個部分進行了詳細規定,即執法培訓四個部分:政治理論培訓、法律法規培訓、監獄勞教有關工作規定的培訓和輿論宣傳培訓;崗位技能四個部分:信息化實戰應用技能訓練、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技能訓練、五大崗位技能訓練和警察風紀警體技能訓練。
據悉,今年的執法大培訓、崗位大練兵活動《大綱》明顯的特點是突出了針對性,增強了實戰性,強化了實效性。主要表現在:一是從監獄勞教工作社會關注度逐年增高的實際情況出發,特別增加了輿論宣傳培訓的內容,明確要求廣大民警在了解現代傳媒技術應用和運作方式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進一步樹立監獄勞教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監獄勞教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二是從當今信息化、辦公自動化技術日新月異,基層場所監控、巡視設施日漸完善的實際情況出發,特別增加了信息化實戰應用的訓練內容,明確要求廣大民警要熟練應用現代化辦公設備開展工作,熟練掌握監獄勞教場所現有現代化信息手段的應用技能,熟練應用網絡技術開展有關工作,以信息化實戰能力的不斷提高為場所安全穩定提供堅強保障。三是從監獄勞教工作開展多年,有關規章制度已逐漸完善的實際情況出發,特別增加了監獄勞教工作有關規定培訓的內容,將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的學習內容進一步細化,確定了一般了解和重點掌握的內容,切實提高廣大民警把握運用監獄、勞教工作方針的政策能力。
司法部有關方面負責人說,《大綱》的制定對切實提高廣大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的執法能力、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監獄勞教工作各項法律政策,恪守職業道德規范,樹立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保障執法大培訓、崗位大練兵活動取得實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確保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公正廉潔執法的一項不可替代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