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相懷珠掛職任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證券犯罪偵查局北京分局局長。公安部經偵局的主要職責是:調查、匯集、研究、分析全國經濟犯罪的情況、動向和規律,并制定措施和規劃;掌握全國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以及其它重大經濟犯罪活動情況,檢查、指導、督促偵查破案工作;直接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依法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等。
2007年,相懷珠由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隊長、副巡視員(副廳級)一職調任公安部。在經偵局,相懷珠為排名第三的副局長。兩年后的7月8日,相懷珠夫婦均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逮捕。
相懷珠被判后,接近過他的人說,相懷珠有能力,人緣也不錯。如果不誤入歧途,應該會很有前途。(裴曉蘭 王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