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桂林市某區一名32歲的黨政辦女接待員白麗(化名)三年貪污詐騙1200萬元人民幣,近日被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白麗在擔任桂林某區黨政辦報賬員、接待員期間,通過模仿領導簽名,涂改報賬憑證等手段,從該區會計核算中心以“政府公務費”名義虛假報賬1235萬元巨款,被其收入囊中,由此創造了近幾年桂林貪污詐騙第一案。
白麗2000年從桂林旅專畢業后,被招聘為桂林市某區黨政辦公室接待員。2008年9月,一封來自桂林市某區財政局的舉報信,舉報該區黨政辦接待員白麗虛假報賬虧空財政。舉報信迅速被遞交到檢察機關,檢察機關當即立案調查,并于當月28日對其進行抓捕。
經查實,2008年3月1日至9月27日,白麗作為黨政辦公室的接待員,冒充該區黨政辦主任、區委區政府領導等人簽名,填寫了143份總額696萬元的經費報銷單、差旅報銷單,騙取該區會計核算中心的現金支票,取款后非法占為己有。
當地檢察機關隨后又通過審問,查出白麗不僅在擔任接待員時詐騙財政款,還于2006年9月28日至2008年2月28日擔任報賬員期間,以同樣手法填寫274份總金額為582萬元的報賬單,并將其收入囊中。
公安機關隨后通過調查證實,白麗貪污詐騙的1200多萬元,居然沒有一分錢是該區政府的正常開銷,所有款項全部是白麗個人通過各種渠道以政府報公務費的名義報賬所得。
據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調查,白麗的家境比較殷實,辦案人員普遍認為,是白麗的心態失衡導致她走向了犯罪。據了解,由于是聘用人員,畢業后白麗的工資一直保持在每月1800元左右,即使加上一些補貼,仍和其他人有差距,白麗因此心生妒忌。
白麗貪污所得的1200萬,除給其丈夫幾百萬元開礦外,其余884萬贓款、贓物在案發后都被公安機關依法追回。法院據此以貪污罪和詐騙罪依法判處白麗無期徒刑。(歐惠蘭 廖一平 曹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