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唯冠與蘋果關于“iPad”商標案公布最終結果,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
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商標將歸屬蘋果公司。
蘋果6000萬獲iPad商標權 新iPad國內或將上市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通過微博發布消息,稱該院已于6月25日向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送達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已經正式生效。根據調解書協議,蘋果公司需要向廣東省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蘋果已于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
據悉,目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至此,這場歷時兩年的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
案件結果公布后,也意味著蘋果新iPad將很快在國內上市。此前,蘋果新iPad已經先后通過了國內3C認證及國內電信入網許可。同時,針對蘋果公司及其經銷商的一系列起訴、查封等行為也將終止。
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今天上午表示,“調解受到很多因素影響,但公司接受這一和解金額。”
市場反應:事發突然 中關村暫無變化
對于廣東省高院突然公布的案件結果,記者上午從中關村了解到,目前中關村各蘋果經銷商方面一切正常,并無太大變化。而蘋果新iPad水貨的銷售情況也并沒有受到太大影響。
部分經銷商對于判決結果尚不知情。不過一些經銷商表示,今后又可以光明正大地銷售iPad產品了。
而對于目前新iPad的售價,由于受到行貨可能會很快上市的影響,不少經銷商表示價格不會有太大變化,至少在行貨上市之前不會漲價了。
事件回顧
2000年,唯冠集團注冊了iPad在歐洲與世界其他地區商標。次年,唯冠大陸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冊了iPad中國商標。
2009年12月,蘋果通過旗下英國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萬英鎊(約合5.5萬美元),從唯冠臺灣子公司唯冠國際手中買下了iPad全球商標權。由于深圳唯冠員工袁輝與麥世宏參與談判,蘋果認為轉讓協議也包括了iPad在中國大陸的使用權。
2010年1月,蘋果正式發布iPad。2月,蘋果以深圳唯冠連續3年停止使用iPad商標為由要求中國商標局撤銷1090557號商標。但3月,民生銀行拿到深圳唯冠的資產保護令,向中國商標局遞交資產保護書,深圳法院查封了深圳唯冠持有的兩個iPad大陸商標。
2012年7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宣布,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權問題達成和解,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和解費用。(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