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最早是作為工具產生的。在原始社會之初,杖的出現是幫助那些行動不便的人正常行走。進入青銅時代后,各族間的術士、巫師開始利用鑲裝有各種銅首的木杖進行神秘的宗教儀式,賦予了杖更多的特殊含義。由此,原本普通的木杖也就具備了武器與宗教的雙重特征。進入夏商以后,權杖成了如鉞一類性質的兵器,雖然不是直接用于戰斗,但卻逐漸成為了權力的象征。
由于早期的權杖主要部分皆是木質的,雖然頂部會配有金、玉、青銅等杖首,但杖本身極易腐爛,因此整體完整的早期權杖現存世很少。
鳩杖,杖頭刻有鳩形的拐杖,《周禮》中未見記載�!逗鬂h書·禮儀志》:“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餔之靡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九尺,端以鳩鳥為飾。鳩者,不噎之鳥,欲老人不噎。”按《后漢書》的解釋,鳩杖似乎應為年逾70的長者所持之物,但《后漢書》成書于南宋,記載的主要為東漢時期史實,所以用此書的記載來闡述春秋時期的器物用途,似有所不妥。鳩,古代又作土地的量名�!蹲髠�·襄公二十五年》:“鳩藪澤。”孔穎達疏引賈逵曰:“藪澤之地,九夫為鳩,八鳩而當一井也。“按《左傳》的記載,藪是湖澤的通稱,也專指少水的澤地。9個男子為1鳩,8鳩為1井(井是指鄉里,可引申為一部落),因而將此杖稱作“權杖”是名副其實的。其用途可理解為部落首領所持,是一種權利的象征。金杖不僅僅是一具王杖,同時也是一具神權,是用以溝通天地人神的工具和法器。
權杖這種原本普通的器物作為政治、軍事、經濟、宗教等獨占權力的特殊象征物,原來是西亞的一種地方性文化形式。隨著西亞文明之風的四向吹拂,這種文化因素及形式也被帶至世界其他文明地區,古代埃及、愛琴海諸文明無不深受此風浸染。后來的歷史還表明,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先后使用權杖標志其至高無上的統治權。
權杖頭是一種昭示身份、象征權威的特殊器具,使用者絕非一般人物。據說權杖頭與舊石器時代晚期一種用于矯正箭桿的指揮棒有淵源關系。權杖頭除在窖藏中有成批的發現外,一般出土于墓葬,生活遺址較為罕見。
中國境內的權杖頭分布于甘肅、陜西西部和新疆等地,其形態與中東和中亞發現的同類物非常相似�?梢曰菊J定,權杖這種具有特殊功能的器具不是華夏文明固有的文化特征,應屬外來之物。因為古埃及和中東一代的權杖頭出現年代早,中國境內發現的權杖頭比較零星且全部出于西北地區。
權杖的形象資料,在現存法國盧浮宮中的一塊高2.25米的石碑上可以看到。此石碑是1901年法國考古隊在伊朗古城蘇薩遺址中發現的,石碑上刻有公園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第6代國王漢穆拉比頒布的法典條文,它是世界上迄今完整保存下來的最早一部法典。值得注意的是石碑上端刻有漢穆拉比站在太陽神夏馬西面前接受權杖的浮雕像。權杖上的紋飾一般被認為是部落圖騰的標志。
圖示這一鳩杖首為青銅質地,高14厘米,鳩嘴巴緊閉,上下尖啄部相合,兩眼凸起,鳩的頂冠部分高高聳起,立體感極強。頸部下為身腹,兩羽碩大,且收合于一起,腹部為8厘米。尾巴大寫意,長長甩后,長7.5厘米,素面無飾,腹下部海延有一長76厘米、直徑4厘米的銅褲,為安插連接杖身所用。褲中有對稱兩小眼,應為系繩所用。整個器物工藝精湛,表面光滑細膩,形態自然,優美莊重威嚴,彰顯王權之器,帝者之風。其保存完整,紅斑綠銹明顯,包漿厚重,實為難得。